索 引 号: 00323681X/201505-00017 信息分类: 通知/公民企业其他 发布机构: 国税局 组配分类: 业务文件 名 称: 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邱国税函〔2015〕12 ...
索 引 号: | 00323681X/201505-00017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民企业其他 |
发布机构: | 国税局 | 组配分类: | 业务文件 |
名 称: | 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邱国税函〔2015〕1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生成日期: | 2015-5-12 | 关 键 词: | 增值税发票 |
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的通知 |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5〕42号)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推行工作领导组,负责行政区划和税务机关代码调整、专用发票系统升级推行工作。何胜局长任组长,王文生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推行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领导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明确部门分工 此次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与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一并进行,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政策法规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级版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解答,政策业务培训,落实推行计划,上报推行工作情况,负责对技术服务单位监管等。 具体为徐发忠负责落实推行计划;张涛、孙启俊负责推行现场组织协调,登记纳税人升级情况,上报推行工作情况等。 纳税服务股:1.专用发票升级版职责: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税控设备发行、税务数字证书制证、发票申领、报税申报等事项的办理;做好升级版工作的税收宣传及咨询,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等工作。2.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职责:在原税务机关进行注销报税、注销发行、注销纳税人档案信息;在货运税控系统中,在原税务机关进行注销报税、注销税控器具、注销用户;在综合征管软件设立登记模块中,修改相关登记信息;为纳税人在新税务机关进行初始发行和制证等。 具体为:陈军负责结存发票的作废缴销、发票发售;张雅静、彭传莹负责企业正常报税,注销报税;计奎、赵璐负责企业授权IC卡修改时钟,注销发行、正常发行和数字证书制证;程静负责注销纳税人档案信息、纳税人发行信息变更;梁修勤负责在综合征管软件设立登记模块中,修改相关登记信息。 征收管理股:1.专用发票升级版职责:负责应对推行后可能出现的增值税发票使用量、定额发票使用量的急增,做好发票印制计划上报市局;负责做好各委托代征点代征工作的组织安排,确保未达点户纳税人代开发票不受影响。2.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等。 具体为:贾成功负责发票的供应事宜。 信息中心:1.专用发票升级版职责:负责升级版工作的技术支持,做好税务数字证书和电子底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负责税务端的技术培训;负责操作员证书的授权管理,UsbKey的发行及制证;负责汇总上报税控装置初始化需求;操作员权限的设置与变更。2.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职责:完成各系统新增机构代码工作;在各系统中增加操作员并赋予相应的权限(涉及各县管理员及市区操作人员);发行税务人员数字证书等。 具体为:龚剑负责税务系统内部系统新增机构代码、增加操作员并赋予相应的权限,升级环境的搭建和现场技术支持。 税源管理单位(城关、长集、石店分局,税源管理一股、二股):负责辖区内升级纳税人的通知、给纳税人一封信的发放以及升级现场辖区纳税人的管理登记。 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企业端的操作培训,税控装置的供应,开票数据备份,系统的升级、安装、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推行计划安排 全县升级版推行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工作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1月1日起推行新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未推行到位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在第二阶段继续推行,已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级版的纳税人要做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 第二阶段:(一)6月1日至6月17日,推行存量的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要做行政区划和税务机构代码调整。我县共有750户纳税人,其中城关分局292户;长集分局108户;石店分局199户;税源一股30户;税源二股121户。(二)7月1日至11月30日,推行存量起征点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使用税控收款机纳税人。 第三阶段: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根据营改增的时间节点,在全县统一启动营改增纳税人升级版推行工作,计划在11月30日前完成推行任务。 具体推行时间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时间计划表》。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总局、省局和市局相关政策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税源管理单位在推行升级期间要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在升级现场跟踪管理,通知纳税人按时到场(名单于5月20日前报政策法规股),细化到每户纳税人、每个工作日,保证每日上、下午业务量相对均衡,防止过度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北大厅)设立专门的升级版安装场所,按照升级安装工作流程制作工作岗位牌,编写序号。要按需配齐硬件设备、按需配强工作人员,充分做好各种类型业务的应急预案,确保升级工作有序运行,不影响正常办税。 (二)加强宣传、注重协作。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网站、短信、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宣传材料《给全县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在6月1日前送达到每户纳税人,让纳税人全面了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应注意事项,配合支持升级工作,做好前期各项准备,确保升级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畅通沟通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推行工作以及后续维护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做好服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要做好升级版系统推行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局技术服务范围划分标准,为每户纳税人确定服务对象。对于可以自愿选择技术服务单位纳税人,必须尊重纳税人的意愿,税务人员不得强行指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也要按照当地国税机关规定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不得强行服务、恶性竞争、不得搭售设备。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效率,避免纳税人多次往返,让纳税人满意。 (四)及时上报推行情况 。县局将对各地推行工作实施绩效考评,分阶段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在推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推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霍邱县国家税务局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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