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不仅需要合格的市场主体来激发活力,更需要法律这把“保护伞”来维护稳定,促使其大胆创新。因此,建设法治市场,以法治倒逼垄断行业改革,保障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至关重要。去年出台的《 ...
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不仅需要合格的市场主体来激发活力,更需要法律这把“保护伞”来维护稳定,促使其大胆创新。因此,建设法治市场,以法治倒逼垄断行业改革,保障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至关重要。去年出台的《中共苏州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把构建法治市场作为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目标之一。
《意见》指出,只有加快推进以由行政为主的市场监管向法治为主的市场监管的转型,才能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激发消费潜力。
构建法治市场需要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更加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这些产权法律保护措施将推动市场创新能力的提升。
A
法治市场创造
公平环境、释放活力
《意见》提出了构建法治市场的目标。构建法治市场,即通过法律为政府权力设置边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法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全面释放市场活力、社会资本活力和创业创新活力。
■专家解读
苏州科技学院商学院教授韩云:法治市场的本质是用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的一种形式,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交换主体还是交换方式、交换结果,都需要以法治作为规范,都需要法律的保护作为前提,“没有法治的市场是不完整的市场,它是残缺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
市场拥有自我调节的能力,但由于它在运作过程中会遇到主体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导致交易中产生不平等,于是必然会出现“功能失灵”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法律来进行调解,由政府部门依法发挥补充作用,为市场经济在交换过程中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比如说宏观调控、经济干预等措施。
只有市场调控与政策调控相结合的市场,才是完善成熟的市场,这里面“有法可依”是前提,更是基础。构建法治市场可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解决那些交换主体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带动企业创新,否则会为市场交易带来负面压制。
■市民看法
普通网购市民胡圆梦:法治市场能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之所以现在很多人都宁可花大价钱去国外代购商品,就是对国内交易市场的产品不够放心,担心买到假冒伪劣制品。如果说我们身边能建立起成熟的法治市场,促使每一笔交易都建立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肯定能提升整个消费市场的环境,让更多消费者对本地产品更有信心。
B
构建法治市场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完善的法治市场,需要政府部门进行职能转变。
《意见》中提到,苏州要依法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依法将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通过政府转移职能清单、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确定承接主体,以法定授权、定向委托、购买服务等法治方式,逐步转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和企业等社会主体承接。
同时,要依法梳理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制定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完善依法审核、统一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等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在外商投资贸易准入领域,依照赋权程序积极争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合理划分、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职能权限,依法及时协调解决部门间争议,防止推诿扯皮。
■部门发声
苏州市工商局个私经济和企业管理处处长施国平:法治市场要求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苏州这边已经有所动作,包括“实缴制”登记改“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
“实缴制”登记改“认缴制”是指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这相当于降低了投资者投资创业的门槛,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而年检改年报则是取消了原先由工商部门上门对企业进行年检的制度,改为企业自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让企业的信息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多方监管,目前,苏州已有78%的企业完成了企业年报公示。
除了这些降低门槛的举措,苏州还在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换句话说,现在工商部门对企业的要求是“宽进严管”,在放给企业更多自由度的同时,职能也变化为如何依法做好后续的管理,当然这不是单靠工商一个部门就能实现的,需要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这样才能灵活运用法律来保障市场有序成长,构建起真正意义的法治市场。
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顾斌:在法治市场中,信用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去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编制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6年行动计划》,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等文件。
今年,我们会按照省黑名单社会公示制度要求,完善失信查询、失信信息使用、信息使用告知、“黑名单”认定公布等管理工作,对重点领域实施“黑名单”社会公示和联动监管。即按照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和即将出台的江苏省黑名单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构建我市信用联动平台,加强信息汇集和联通,完善红黑榜制度,构建信用预警奖惩平台,为法治市场的运作提供信用体系支撑。
C
如何加大法治市场
建设力度
《意见》还指出,接下来苏州将加大法治市场的建设力度,包括:与转变政府职能相衔接,围绕打造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法治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保障。同时,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更加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并应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严禁把准入环节取消、下放的权力,在事中事后环节形成中梗阻甚至变相收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运用法治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服务、监管、治理水平。
■专家解读
苏大商学院教授沈健:法治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如果我们把市场比作一个“竞技场”,那法治就是竞技的“规则”。
“法无禁止即可为”。我认为在加大法治市场建设力度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少管”,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空间去自由发挥,同时政府部门应当让所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去竞争,不管是国有的、民营的还是外资的,偏向哪一方都是不好的。在这种平等公平的局面下,企业才能发挥自己的创新意识去不断求新。当然,在企业创新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还要考虑如何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知识产权也是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基础的。
■部门发声
苏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姜艳:在法治市场建设中,工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全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在利好政策与发展环境的双轮驱动下,我市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活力迸发,企业增势猛,指标攀升快。截至今年2月底,苏州在改革实施一年来已新设企业62782户,新增注册资本总额2470.98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31%、65.55%。
同时,苏州市工商局推进了“先照后证”、优化网上登记、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落实登记联办等方面推出改革新举措。我们还优化网上登记流程,在全市推行“就近登记、远程核准”模式,使乡镇的市场主体能够在基层分局就近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此外我市推进企业设立登记联办专窗,进一步推进“证照联办”的服务模式,会同质监、国地税、公安等部门,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市已有4082户企业通过联办专窗领取到工商营业执照等“三证一章”,整个流程平均用时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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