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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85元

来源:网络 2015-04-25 08:08: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13.71,-0.62,-4.33%)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5]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13.71,-0.62-4.33%)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8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090和611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7490元和65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微博]、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注:1、表中调整后供应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柴油为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 准品)价格每吨扣减 370 元执行。  注:1、表中调整后供应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柴油为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 准品)价格每吨扣减 370 元执行。

  附件2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 2、汽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 90 号和 89 号汽油;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均为 0 号车用柴油。 3、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 370 元确定。 4、上表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陕西省西安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 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其它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 第四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汽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 90 号和 89 号汽油;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均为 0 号车用柴油。3、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 370 元确定。4、上表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陕西省西安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 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其它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 第四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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