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挥司法的强制功能,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江必新讲道,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开设曝光台,与人民网联合 ...
“坚持发挥司法的强制功能,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江必新讲道,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开设曝光台,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在中央文明办的积极协调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备忘录,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采取信用惩戒措施150万次。(4月22日《人民日报》)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采取信用惩戒措施150万次,如此战果表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了效力,对失信者真正动真格的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说明社会失信倾向还比较突出,老实说,真不希望总取得这样的成果,而希望榜单上的名字越来越少,直至为零,到那时,我们的诚信建设才称得上取得重大成效。
诚信是一种基础性道德,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古往今来,不论是所谓“人而不信,不知其可也”,还是所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诚信对于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而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社会文明进步。
惩戒失信行为,是当下诚信建设的必要动作。这是因为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放眼我们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环境,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深恶痛绝。事实证明,屡屡出现的失信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道德瑕疵”,而是为人所不能容忍的违规、违法,让失信违规者受到惩戒处罚,诚信行为也才能真正为每位公民所信仰。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只有不断推进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我们才能构建一个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中国。我们看到,近年来国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先后发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央文明委提出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各地还实施了具有惩罚性的“诚信黑名单”、“旅游黑名单”,出台公民个人信用代码,让诚信者受到赞誉,让失信行为受到惩罚。清华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2012年全国征信系统拉动了我国约0.3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批准率,比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高出近一倍。征信系统在诚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虽说成效是初步的,便也弥足珍贵。
惩戒失信不是目的,意在起到警示、触动和鞭策作用,进而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守住诚信的底线,在维护社会正常运转建设诚信社会中,学会用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尤其对企业经营者来说,必须牢固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牢记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道,是企业竞争的法宝,在买卖、支付、借贷、合同、契约等行为中,把信用作为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夯实信用基石,建立企业信用链,不因为赚取金钱而撕碎公共道德、法律底线,在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的同时,提升信用和信誉,助推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