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将作为项目审批、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决策参考 ...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将作为项目审批、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决策参考,可通过公共信用平台核查信用记录。
信用等级由第三方机构提供
据了解,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是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化信用服务产品。其中,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综合反映,有效期为一年,可作为企业信用证明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多次使用;信用报告主要用于揭示企业承担某一具体项目建设或经济活动的信用水平、综合能力和存在风险,仅限于企业实施特定项目或从事特定经济社会活动时一次性使用,对政府合理配置使用公共资源、加强重大项目管理、防范政府投资风险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实施方案》提出,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审批、政府资金安排使用、招标投标管理、企业债券审核等管理事项中,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决策参考,并提出了运用规范和奖惩措施。
不依法纳税将限制项目审核
方案规定,对于不依法纳税、侵害劳动者权益、不执行法院裁判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在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之前,我省将限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相关服务。
对于发生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社会损失的企业,在企业完成整改之日起1年内,我省将限制为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等,限制或取消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对于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在企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年内,我省将限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转报企业发债申请、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相关服务,限制或取消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信用优良企业可获优先支持
我省按照“三等九级”制,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分为A等,表示企业信用优良;B等,表示企业信用一般;C等,表示企业信用差。
对于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的企业,我省将依法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重点支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激励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用等级高的企业。
若发现企业在信用等级一年有效期内有新的不良信用记录,无论信用等级高低,将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限制和惩戒措施。
企业如有参加项目审批、政府资金安排使用、招标投标、企业债券发行等事项的,可前往“信用陕西”网站查询具备相应资格的信用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