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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用数据亟待开放

来源:网络 2015-03-12 10:10:51

  一方面是很多政府信息资源处于沉睡状态,另一方面是社会数据需求日益强烈,市场亟须数据“输血”。针对这一情形,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呼吁:在规范管理和保障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政府应该 ...

  一方面是很多政府信息资源处于沉睡状态,另一方面是社会数据需求日益强烈,市场亟须数据“输血”。针对这一情形,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呼吁:在规范管理和保障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政府应该向市场开放信用相关数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信息化社会,数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一些数据“金矿”却处于沉睡状态,影响了其价值的发挥。据陈晶莹介绍,目前在社会各主要领域,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源超过90%。尽管我国在7年前就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从实际执行来看,除了北京和上海等地外,其他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尽如人意,导致大量数据处于封闭状态,无法为社会所共享利用。

  即使是在政府部门之间,因为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各自为政、相互割裂的孤岛现象也很明显。陈晶莹举例说,央行征信系统内收录了8.6亿条个人、近2000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金融信用数据,但其数据构成中,司法记录、公共服务事业缴费情况以及其他行为记录几乎为零,金融机构必须要到相关政府部门或者通过民间征信机构查询这些数据。

  今年1月初,央行允许8家机构进行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目前这些机构大都有进一步扩大数据来源的渴望。“以企业信用数据为例,目前主要分布在工商、质检、海关、公安、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商务、银行等政府和业务管理部门,只有少部分数据存于企业。”陈晶莹说,政府信息尤其是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呼吁尽快进一步开放政务信息。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陈晶莹认为,在保证数据开放的同时,还应该对数据的数量、质量和价值加以筛选和评价,建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跨机构的专项领导小组来作为政务信息开放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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