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挂钩诚信”有积极意义2月1日起,江苏开车人再有闯红灯、酒驾、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可不仅是面临罚款记分了。1月13日发布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交通失信行为, ...
“交通违法挂钩诚信”有积极意义
2月1日起,江苏开车人再有闯红灯、酒驾、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可不仅是面临罚款记分了。1月13日发布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交通失信行为,个人出现并累积后将受到多部门联动惩戒。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失信行为及惩戒措施作出系统全面可操作的规定,江苏此举在全国还是首次。(据《新华日报》1月14日报道)
按照办法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已经与个人诚信挂钩,而不单纯只是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从这个方面而言,罚款记分等处罚手段固然重要,但被看作是“不守信”的行为,则意味着会遭遇多方面的惩戒。那么,该办法的出台,必然会督促行为人恪守交通法规,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提升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和水平。
现实社会中,不少人往往习惯于用利益来衡量自己的价值判断,从而忽视了应当所具有的诚信。而且,很多时候,某些人甚至会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放弃诚信守法准则。比如,闯红灯、酒驾等虽然是违法行为,但在一些人的意识中没有被过度重视,依然有人去主动为之。可以说,这些行为的泛滥,使社会诚信面临巨大的危机,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戕害了社会风气。江苏出台这项《办法》,让任何行为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维护和提升社会诚信,无疑很有积极意义。
其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本就应当得到普及和推广,让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的立足之本。从这个方面而言,江苏出台这项《办法》对公民个人诚信进行衡量,并将其作为一种制度手段,蕴含了令人期待的效果。对于这种规定,应该成为社会共识,让每个公民都能受到熏陶和感染,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