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被誉为“湖南模式”的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走过坎坷、辉煌、充满希望的10年。这10年,通过开创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强化三种意识、抓牢三个关键、选准三条途径”,为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 ...
自2004年以来,被誉为“湖南模式”的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走过坎坷、辉煌、充满希望的10年。这10年,通过开创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强化三种意识、抓牢三个关键、选准三条途径”,为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是湖南信用体系建设的真实写照,也是今后需继续坚持的工作原则。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强化“三种意识”
大局意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10年来,湖南稳步开展信用制度建设、信息交换平台搭建、信用奖惩机制构建、信用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高度的共识和强大的合力。通过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立信用信息归集单位名单,凝聚了省委省政府、45家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的力量,共同谋划,携手共建。通过召开国际信用高峰论坛、举办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建设成果督导督办,提升了认识,统一了思想。通过每年一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发工作要点、开展信息归集应用考核、评选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细化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正是良好的大局意识保证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被国务院《政务情况交流》誉为“湖南模式”。接下来,应继续保持这种意识,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短期行为,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低成本、高效率地持续推进。
服务意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目的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信息系统支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录入湖南4294万自然人、31.1万户企业的信息,信息需求者包括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政府部门、司法审查机构、企业和公民等,可通过在线实时查询、人民银行柜台查询、互联网及自助设备自主查询等方式,及时获取信息。目前,湖南全省数据库日均查询量达2.75万次,有效辅助了人大代表及政协候选委员资格审查、司法审查、贴息项目审查、上市后备企业评选、企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开展,有力促进了银企合作、风险防范。截至2013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比2006年末降低11.75个百分点;全省人民银行征信柜台对外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中,93%用于小额信贷和民间借贷。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加快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中小机构的直连直查,加大环保、建筑企业资质、食品药品监管等关系百姓生活的信息共享,积极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比对、验证服务,依法稳妥向企业开放,助力民间融资发展,促进企业信用交易和经济健康发展。
制度意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改革工程,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离不开制度的支撑。2004年以来,湖南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当前,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更加翔实具体的制度、办法,为后续工作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抓牢“三个关键”
夯实征信基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市场就是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应用的市场,是整个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过去几年,湖南围绕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全省已有两家提交申请的征信机构、6家正式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累计完成全省2981家企业的信用评级,促进了企业融资、投标,特别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显著改善了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大大提高了优质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形成了很好的正向激励作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立足市场需求,不断创新信用产品,目前已有信用报告查询、关联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等20多个产品,对市场的满足程度越来越高。今后,应根据《纲要》的指导精神和基本原则,大力发展征信市场,支持地方性征信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信用产品创新,提高征信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征信服务领域和范围,为社会信用资源的高效配置打下坚实基础。各部门应切实发挥在信用建设中的表率导向作用,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购买第三方征信服务,引导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济社会交往中应用信用信息,转变信用观念。
加强政策保障。政策的激励、引导、支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步前行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过去几年,湖南出台了以信用奖惩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将信用产品作为政府履职的重要参考,将信用建档和评级作为中小企业培植发展的重要内容,将信用建设作为有关部门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有关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的考核评比制度等,部分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今后,应认真总结经验,对现有政策进行科学评估,克服信用奖惩标准制定难的问题,建立起尺度合适清晰、措施具体明了的政策;同时,在各个领域,尤其是涉及资金补贴、项目审查等领域,大力推广成功经验,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强化宣教支撑。宣传教育作为一种软激励、软约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过去,湖南始终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坚持每年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知识宣传月”活动,不定期组织信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进农村,让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重视并参与到信用建设中。全省累计组织大型信用宣传活动70多次,印发信用宣传资料近千万份,各类媒体刊发信用宣传文章或新闻报道近万篇,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500多次,全省近20家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校成为信用宣传教育基地。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牵头的信用建设课题多达75项,仅国家级项目就有1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课题1个。2014年,人民银行长沙中支依托微信平台,组织开展了《纲要》自媒体创作宣传活动,赢得了社会共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深入,宣传教育就越重要,省内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不断创新信用宣传的载体和方式,扎实推进与湖湘文化相融合的征信文化体系建设,为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深入开展信用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的信用建设理论体系,加强信用专业培训,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人才供给。
提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选准“三条途径”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从行业入手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充分利用行业管理资源和优势,形成全面联动、百花齐放的信用体系建设格局。湖南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融资、支持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应着力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全面覆盖银、证、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信息支持。湖南的房地产、食品、药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也已初见成效,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建设思路和框架,树立了一批信用典型,解决了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相关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省内有关部门应密切结合自身所管理的行业特点,加快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业管理信息有记录、可查询;积极推进部门间的系统互联互通,提高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效率,辅助政府履职;加大系统公开力度,带头应用信用产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依托征信市场完善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全省信用建设提质提速。
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前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湖南立足经济园区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通过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联动的方式,在小微企业信用建档、信用评级、信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11个试点园区的信用环境均不同程度地得到改善,园区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贷款满足率显著提升,汨罗工业园区等9个园区被确认为省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被确认为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实践证明,选择小微企业聚集、管理职能集中的园区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有效的、可行的。下一步,应进一步扩展范围,让有意愿、有基础、有条件的园区都来试点,形成典型示范效应,由点及面,最终覆盖全省所有小微企业。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湖南是农业大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强“三农”、惠“三农”、利“三农”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开始,湖南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意见,按照“以县域为主体,人行协调;以征信为核心,统评通用;以增信为保障,利益共享;以立信为目标,服务三农”的原则,在怀化麻阳县、常德澧县、邵阳新宁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试点地区的农民信用意识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环境有所改观。目前,全省试点县已增加至7个,麻阳县被确认为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下一步,应在市场化运作上下工夫,按照《纲要》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将农户信用建档、信用评估等工作交给市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让广大农民自主、全面地参与到信用建设中,充分发挥信用建设惠民生、促改革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