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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摘要

来源:网络 2014-11-04 13:15:55

一、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与人为善。以有效警示、制止和避免企业失信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出发点,以树立企业诚信经营观念为核心,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开展曝光工作。立足惩前毖后,积极帮助和扶持失信 ...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与人为善。以有效警示、制止和避免企业失信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出发点,以树立企业诚信经营观念为核心,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开展曝光工作。立足惩前毖后,积极帮助和扶持失信企业引以为戒,改正错误,健康发展。

(二)情节严重,事件典型。所曝光的失信企业必须是严重失信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危害,在本行业、本系统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通过曝光,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其他失信企业起到威慑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失信行为的认定。按照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恶意违约、恶意逃废债务和逃税骗税、恶意欠薪并拒绝整改以及涉及社会生活方面的失信企业,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危害的,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曝光。

(二)失信企业的曝光。由执行主体根据管辖范围和职权,按照失信行为认定范围进行认定,被认定的企业必须是未注销、未破产的有续企业。要注明失信事实及处理意见和结果,经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核实确认后,进行公示曝光。

(三)失信企业的惩治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失信惩戒联动工作,加快整合行业内、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按要求及时为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采集的信用信息,特别是严重失信信息,加强部门信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化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热点、重点问题的信用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三、保障措施

落实各部门职责,努力形成合力。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各部门要在市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承办部门要把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目标,确保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工作成为长效机制。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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