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人民法院公告(2014-10-30 06:18:00)

来源: 2014-10-31 22:38:08

四川法制报2014年10月30日发 布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王强:本院受理原告李丹平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

四川法制报

2014年10月30日

发 布

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

王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丹平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李丹平借款80000.00元。被告王秀对上列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昌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张正坤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04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张正坤借款110000.00元;被告王秀对上列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彭永兰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0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彭永兰借款50000.00元;被告王秀对上列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阳子梅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35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阳子梅借款10000.00元;被告王秀对上列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朱华诉你与王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了(2014)西昌民初字第135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朱华借款5000.00元;被告王秀对上列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