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网络 2014-08-31 14:21:44

江宏君、殷爱琴、苏州市申泰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宏君、殷爱琴、苏州市申泰塑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

江宏君、殷爱琴、苏州市申泰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宏君、殷爱琴、苏州市申泰塑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徐立新、殷爱琴、苏州乐思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徐立新、殷爱琴、苏州乐思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卫颖峰、苏州市城市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昌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卫颖峰、苏州市城市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卫颖峰、苏州市城市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相城区永昌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卫颖峰、苏州市城市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顾根林:原告薛坚与被告顾根林、曹慧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2014)相民辖初字第0012号民事裁定书、(2014)苏中民辖终字第016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卢国建:本院受理原告蒋浩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钟民初字第0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王桂侠:本院受理原告陶云诉你监护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吉同付: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射阳县人民法院

张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戚正林诉被告张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张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春富诉被告张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顾路建:本院受理原告印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丁建路:本院受理原告栾成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国其:本院受理原告陈燕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袁瑞生: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泰兴市一联物流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朱标及你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1月2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年东:本院受理原告夏春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徒辛民初字第00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於冬娣:本院受理原告程谢东诉被告於冬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蔡秋明:本院受理原告程谢东诉被告蔡秋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胥娟娟:本院受理朱红平、姚群诉你与徐义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镇民终字第040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4)镇民终字第034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0406号判决为终审判决,0346号裁定为终审裁定。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晓东、李秋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鼓商初字第0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渠开廷、胡朝东:本院受理陈令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建夫、尹洪德:本院受理陈志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鼓民初字第26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尹建夫:本院受理陈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鼓民初字第2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朱鹏、汪沛玲(又名汪早军):本院受理原告唐夫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朱鹏、汪沛玲(又名汪早军)、蔡凯凯:本院受理原告唐夫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朱鹏、汪沛玲(又名汪早军):本院受理原告唐夫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