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朝令夕改”、遇负面消息“先否后认”等行为,使地方政府频频陷入“不说被质疑、说了没人信”的尴尬局面。《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多地调研发现,虽然政务公开改革推 ...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朝令夕改”、遇负面消息“先否后认”等行为,使地方政府频频陷入“不说被质疑、说了没人信”的尴尬局面。《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多地调研发现,虽然政务公开改革推进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政务失信引发的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不满和质疑还在加深。(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在经济领域借贷关系中的政府信用,本应是最牢靠的“金边信用”,然而有的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债发展,导致债台高筑,欠债不还;有的地方“新官不理旧账”,“且借且发展”,只管借债不管还债;有的地方政府面对法院的还债判决,拒不执行,甚至把财政资金全部转移进专用账户、造成无钱可还的假象。一些群众将这种现象称为“官赖”。
前不久,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了四大领域34项重要任务,其中政务诚信居四大任务之首。受访专家和干部认为,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政府诚信出现危机,不仅会增加政府管理成本,更易引发群体仿效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因此,警惕政务失信风险,有效治理“官赖”,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迫切之举。
的确,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只有政府充当社会诚信的忠实践行者和倡导者,社会诚实秩序才不会被践踏,社会诚信意识才能走上良性环境轨道。
的确,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守护者,理应把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然而,要根治地方政府赖账行为,关键在于规范地方投资行为,将投资决策权力关进笼子,并实现投资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因此,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官赖”现象,不仅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力监督,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廉洁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有力档口,还需人人配合,才能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