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市国税、地税机关联合组织进行的2014年度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现已结束。共计942户纳税人被评定为2014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比上届增加224户,增长31%。其中399户纳税人被评为AAA级,217户纳税人被评为AA级 ...
由我市国税、地税机关联合组织进行的2014年度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现已结束。共计942户纳税人被评定为2014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比上届增加224户,增长31%。其中399户纳税人被评为AAA级,217户纳税人被评为AA级,326户纳税人被评为A级。
我市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始于2003年,由国、地税机关每两年联合举办一次,到今年已经是第5次。按照《大连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并设有两个附加级,即:对连续两次被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授予AA级纳税信用等级称号;对连续三次被评为A级的纳税人授予AAA级纳税信用等级称号。
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规范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完善税收信用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纳税人信用状况的动态跟踪,分别落实各项激励、服务、管理和监控措施,集中力量对纳税信用较差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以防止税款流失,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的公信力和纳税人参与的积极性。
作为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表彰和鼓励,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激励政策:除专项检查、检举检查以及协查外,从评定的下一年度始,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可即时办理;适当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申报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