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 ...
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5月5日《经济参考报》)
诚信,通俗地表述,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传统伦理将诚信作为人的一种基本品质,认为诚实是取信于人的良策,是处己立身,成就事业的基石。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文明发达的社会应该讲诚信,重诚信,然而,近年来,社会上失信的现象频现,对良好的秩序构成了挑战,因而,从国家层面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疑是顺应民意之举,不仅有助于增强公民意识,提升公民基本素质,而且会促进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与进步。
如此良好的设计,却在网上遭到不少非议。有网友说:“看起来很美,但掌握规则的人可以随意更改,而那些不了解规则的人就会寸步难行”;有人质疑:“现在整这个有用么?有三个身份证、八个户口的人咋办?”还有人说:“富人犯法都可以通融,修改一下信用记录又有什么难?搞来搞去,最后都变成针对穷人的。”更有人感慨:“发改委你自己都不守信用,还让百姓守什么?”……显然,这是充满怨气的怨言,持这类观点的网友,也不是绝对不同意信用体系建设,而是认为这信用体系建设是针对普通百姓的,对于那些有一定权力一定背景的人,信用体系似乎没有约束作用,说白了,就是对牵头设计信用体系和将来管理信用体系的部门缺乏信任,担心好的制度之经给念歪了。
其实,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见,这个规划是全方位的,并非只针对公民个人,还包括政治诚信,商务诚信,等等。
但网友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老百姓可能不去深挖其中的道理,喜欢用事儿上进行评价。比如,有人说,就像法律与司法一样,如果在具体判案上没有不公,真正体现法律至上,百姓就不会畏惧打官司。现在,发改委牵头设计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想引导人们走向美好社会,问题是在操作上,平台可靠吗?信用度可以人为改吗?可见,如何让老百姓信任诚信体系,是问题的关键。某种程度上,个人诚信如何,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影响,掌握公权者公信力不足,去要求公民诚信,显然在说服力上要大打折扣。
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国外早已是成熟的经验。其进步意义就在于在提高国民素质的同时,有助于规制老赖,维护道德基本底线,让不守信者寸步难行。现在,建立信用体系不缺意义和作用的阐释,缺的是如何建立民众的信心,这就需要在信用体系过程中,充分发挥道德与法律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一方面,要树立正面典型,用正面的典型去引导,另一方面,对失信的老赖也别客气,该曝光的曝光,该打入黑名单亮丑的亮丑。同时,更要加强对公权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把公信力体现在为民服务上,公权部门在百姓中的公信力建立起来,才是整个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效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