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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弄虚作假让诚信与道德蒙羞

来源:网络 2014-04-21 23:15:21

  近日,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再曝丑闻。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国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寅五洲”,现已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下同)因信息报备及虚增资产等问题被财政 ...

  近日,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再曝丑闻。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国际”)、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寅五洲”,现已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下同)因信息报备及虚增资产等问题被财政部、证监会发文通报批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问题因此被推上风口浪尖,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仍然饱受质疑。
  近年来,财务造假是整个资本市场尤其是中国式IPO的顽疾,例如胜景山河、绿大地、万福生科等。与IPO财务造假不同的是,此次竟然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联合,为了取得证券资格而采取造假的恶劣行为。此种做法,无疑是活生生的剥去了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尊严和外衣。
  对此,有微博网友称,会计师事务所连自己的账都敢做假,连报送给会计行业和资本市场最高监管者财政部、证监会的财务数据都能虚增收入,还有什么不敢做?财政部、证监会应该收回事务所的不应只是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更应该撤销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该如何保持其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又该如何保障?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事件回放
  中审国际虚增资产 华寅五洲“视而不见”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已全部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并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有证券所40家,其中,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赫然在列。
  财政部、证监会于2014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核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证券所2012年度报备情况进行通报。
  财政部、证监会在《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申请设立为证券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净资产不得少于500万元。
  《通报》显示,2013年5月,证券所向财政部、证监会报备了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财政部、证监会对证券所2012年度报备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
  财政部、证监会在核查中发现,中审国际201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为-643.98万元,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设立条件;华寅五洲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政部、证监会随即约谈了中审国际有关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中审国际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了自查报告,通过冲销总所与分所之间单边挂账等方式,将2012年末净资产调整为965.91万元,并聘请华寅五洲对其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审计。
  华寅五洲对中审国际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再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政部、证监会对中审国际自查报告核查后发现有关事项和财务数据存在疑点,并决定对中审国际进行财务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中,财政部、证监会发现,中审国际2012年度报备材料数据不实。中审国际向财政部、证监会报备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为集团财务报表,既包括依法设立的11家分所,也包括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但没有法律隶属关系的中审华造价和中审华评估两家独立法人机构,扩大了财务报表范围。该做法直接导致两家独立法人机构的净资产纳入中审国际净资产范围,虚增净资产金额达109万元。
  财政部、证监会在专项检查还发现,中审国际多项账务调整依据不充分。在中审国际所提交的自查报告中,通过调整单边挂账、冲销其他应付款等方式,将其2012年末净资产由-643.98万元调整为965.91万元,调整额高达1 609.89万元。经核查,其中情况属实、依据充分的调整额为624.8万元,其他账务调整均缺乏依据、难以取信,财政部、证监会不予认可。
  财政部、证监会认为,调整后,中审国际2012年末净资产应为-128.18万元,仍不符合《通知》要求。

  违规之一
  会计师事务所丧失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其中包括“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宁波明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克文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审国际与华寅五洲两所之间是不是关联方关系,这个很重要。如果两所之间有关联情形,显然,华寅五洲为中审国际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不能保证实质上独立性。如果没有关联,那么,这两家事务所之间还可能存在“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这种情况下,华寅五洲也不能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
  关于中审关机和华寅五洲的关系,《通报》显示,华寅五洲在对中审国际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未对中审国际净资产为负这一重大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同时,华寅五洲在实施审计时已与中审国际就双方整合合并进行接洽和沟通,在独立性存在一定缺陷的情况下仍实施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如果其自身就存在独立性的问题、自身编制财务报表就存在诸多瑕疵,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互相出具审计报告时相互包庇,一旦此种做法蔓延开来,将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公信力急剧下降,甚至归零为负。而遏制这种现象的唯一办法,就是监管部门祭起法律的武器,严格执法,不再姑息迁就。
  资深注册会计师、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副秘书长刘志耕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华寅五洲想保持对中审国际审计业务的延续性,或者想取得更多审计费,就必须按照中审国际的意图出具审计报告,否则华寅五洲将失去接受中审国际委托业务的这部分收益,由此使得华寅五洲不仅不敢与中审国际唱反调,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而且还很可能反过来帮助中审国际弄虚作假。
  “上述问题实际上折射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一直存在着的独立性不强的世界性难题。事实证明,该问题不是仅靠强调职业道德,或者仅靠制定相关准则就可以解决的。在目前的状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刘志耕表示,“本人认为,该问题不仅暴露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先天性不足,而且也说明了相关制度本身设计还存在缺陷或不足。我们要在强调和宣传职业道德的同时,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职业道德制度,务必双管齐下、常抓不懈。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缺乏独立性而影响职业道德的问题。”
  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此次《通报》明确指出,正在进行整合合并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对方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违规之二
  注册会计师丧失职业道德

  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指出,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完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行业惩戒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将项目检查与系统风险检查相结合,将质量监管与资格管理相结合,健全和落实事务所退出机制,堵塞事务所及合伙人“带病合并”、逃避处罚的漏洞。
  近年来,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给予高度重视,并开启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执业准则,防范系统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执业质量逐步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事务所甚至存在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等严重问题,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少数事务所还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
  关于中审国际与华寅五洲的这次事件,在刘志耕看来,中审国际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但不能正确对待,甚至为了满足证券资格事务所保持设立的条件,采取了多次及多种弄虚作假的手段,严重背离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诚实守信的立业之本,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形象,不仅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而且也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而华寅五洲在对中审国际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对中审国际不符合证券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设立条件的问题视而不见,特别是对中审国际弄虚作假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华寅五洲故意对上述问题视而不见,那说明华寅五洲未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存在着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如果是华寅五洲确实未能发现相关问题,则说明华寅五洲存在着严重的执业质量问题,或者说明其执业水平低下。但不管那种情形,都说明华寅五洲的总体胜任能力有问题。”刘志耕说。
  刘克文认为,从审计质量上看,华寅五洲对中审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是通过调账改变了盈亏趋势,这将影响使用者的公允判断。但是,如果是正常调账,是符合审计准则的,反而应该鼓励。就是怕是故意向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方面调账,造成误导。
  刘克文表示,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与事务所的规模有关系,但不是完全正相关关系。他认为,在现行体制下,审计质量与注册会计师个体的能力和水平相关。比如,如果两个注册会计师对同一事项的判断发生争议,而签字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坚持出具自己认为的报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我认为可以借鉴律师行业的做法,即在出具报告后,再找相关人员进行复核,这样有利于提高执业质量,将执业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业界声音
  处罚太轻 被指“隔靴搔痒”

  对于中审国际和华寅五洲的违规操作,《通报》明确指出,根据财政部、证监会《通知》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证券所发生不能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的情形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仍未达到条件的,财政部、证监会撤回其证券资格。
  财政部、证监会对中审国际主任会计师和有关负责人予以监管约谈,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中审国际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并于2013年12月主动向财政部、证监会交回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终止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财政部、证监会不再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另行作出处理处罚,但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以儆效尤。同时,财政部、证监会责令华寅五洲深刻反省,15日内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对此,新浪知名博主马靖昊在其微博上表示,最可笑的是,中审国际于2013年12月主动向财政部、证监会交回了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后,马上就通过重组,换个马甲,接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了!财政部、证监会对中审国际连个处罚都没有,仅仅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了事!
  业界人士指出,实际上,在2013年11月,中审华寅五洲是以华寅五洲与中审国际进行重组而成。其重组方式为以华寅五洲为母体吸收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专业人员及业务,重组后华寅五洲的名称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人员到了中审华寅五洲,剩下的中审国际及其分所就只剩下空架子了,失去证劵资格也是早晚的事情。
  对于此次处理,业界评论员认为,处罚太轻,属于隔靴挠痒。
  对此,刘志耕建议,应规范证券所管理认证的问题。他建议,要科学、合理设置对证券所的认证条件和标准及其严密性和完整性,能够堵塞各种弄虚作假的漏洞;同时还要对认证条件和标准设置必要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明确对在相关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事务所的相关责任人及负责人给予必要处理处罚的惩处制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记者手记
  莫让治理“带病合并”新规成一纸空文

  撇开中审国际虚增资产以及华寅五洲独立性缺失不谈,华寅五洲吸收合并中审国际的合规性同样值得关注。
  在此前的2013年11月13日,财政部、证监会在《关于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整合行为、加强执业质量控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证券所因执业质量问题接受财政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调查期间,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和接受调查的相关业务负责人不得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整合。
  而中审国际并入华寅五洲的行为就发生在《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当月。
  中审国际、华寅五洲两者间的合并重组行为是否合规,这确实值得商榷。同时,笔者也希望2013年11月20日就结束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能够尽早正式出台,对证券所的“带病合并”进行规范。而更为重要的是,严格执法,莫让治理证券所“带病合并”新规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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