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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推动地方政府市场化融资

来源:网络 2014-03-31 22:38:2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的两会,都提到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而在化解地方债务中,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建立将成为“开前门,允许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一个前提。有消息显示,由财政部主导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已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的两会,都提到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而在化解地方债务中,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建立将成为“开前门,允许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一个前提。有消息显示,由财政部主导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已经研究完毕,目前准备上升为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条例,并将选择合适的时机公布。

  在市场对建立“阳光、透明、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背景下,意在“把脉”债务风险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已箭在弦上。中诚信国际日前发布的《2014年中国地方政府信用分析》显示,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整迹象日趋明显以及地方财政增速回落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出现分化。

  中诚信国际统计显示,大部分省份债务期限结构偏短,今明两年部分省份到期债务高达60%,但资金使用上,市政建设和交通运输仍是各省份主要的资金投向,资金使用期限较长,债务期限与资金使用期限错位加剧。

  此外,部分省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高达50%以上,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走势对债务的偿还影响很大。

  “对地方政府债务而言,虽然风险仍在不断累积,但这种打破现有平衡状态的结果不符合各参与主体的利益,预计"刚性兑付"仍将是近期融资平台博弈各方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但长期来看,这种"以时间换空间",将风险后移的作法,将使信用风险叠加上移使得系统性风险承压,政府调控的腾挪空间进一步收窄,地方政府债务刚性兑付压力加大。”中诚信国际分析师李燕说。她认为近期出现的超日债违约虽然对整个债券市场影响有限,但不断出现的违约事件也再次警示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长效解决机制的出台已迫在眉睫。因此,应当从“控增量”、“调存量”、“降成本”、“重长效”和“阳光化”五个角度分别出台短期和长期措施,以缓释和化解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

  短期而言,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债务风险监控的协调机制,从宏观层面控制地方债务总额,对于新增项目,要保持其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平衡,避免地方债务失衡局面的出现。同时,允许融资平台通过“以新还旧”以确保再融资链条不断裂,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债务成本降低和债务的“阳光化”。中长期来看,应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长效解决机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实际上,国家审计署的2010年和2013年的两次审计结果显示,在总体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呈现出新型化和隐蔽化的特点。若要更好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降低风险累积,需要将地方债务规范化、显性化,通过推行市政债和项目债等方式融资,降低平台企业的债务压力,这些都需要对地方政府信用进行有效地分析和评估。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前不久表示,预计2014年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而发改委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按照不同地区信用水平、负债规模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分层次监管;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

  近期国务院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到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规划》最大的亮点在于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市政债券来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资金问题。”李燕认为,相比于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发行市政债对地方政府的要求更高,信息披露也更加透明,更有利于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允许地方自主发债的同时亦需要完善政府信用评级制度。

  成熟市政债市场的经验表明,信用评级是市政债发行的重要环节,而成熟的信用评级市场对于促进和规范政府债权性融资行为比中央政府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更为有效。市场上投资人对政府的借贷行为会更为敏感,这种借助金融机制而不是行政机制对地方政府借贷行为的约束,最终的效果还是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降低地方财政风险。

  “推动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而发债就需要评级。”业内资深专家表示,探索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并通过科学的评级模型来判断债务风险,倒逼地方财政信息公开,对于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加强财政的法律约束和市场监督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据业内透露,目前财政部考虑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包含四方面内容:偿债环境、财富创造能力、偿债来源和偿债能力。

  在李燕看来,对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还有助于推动地方投融资平台向市场主体过渡。在融资平台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一部分资产优良的企业,本身具有经营现金流、优质资产和股份,可以直接按照市场化主体运营。但是从投融资平台到市场主体的转化需要时间,特别是与地方政府脱钩以后,这个时间需要地方政府信用的支持,也需要监管机构在过渡性时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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