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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药品企业诚信档案 遏制虚假广告”

来源:网络 2014-03-13 11:40:45

打开电视广播,药品、医院等广告声不绝于耳,也经常有人反映,通过各种广告买到的药大多都要不成,甚至还吃出了危险,但维权问题却一直是个难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许虹提 ...

    打开电视广播,药品、医院等广告声不绝于耳,也经常有人反映,通过各种广告买到的药大多都要不成,甚至还吃出了危险,但维权问题却一直是个难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许虹提出,要从源头上制止这些虚假广告的发布,从体制上监管打击部分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

    许虹说,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每种药品都有自己特定的主治功能和特定的使用对象,它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药品广告的内容对指导合理安全用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大量的违法药品广告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因此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管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许虹建议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首先是建立企业违法行为信用档案;对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将其失信、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予以公示;对严重失信企业逾期不改的,还将对其违法广告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并对该品种的购销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此外,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发布的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广告中所标示的药品经营和广告单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必要时可对广告中所标示的有关药品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对失信和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予以汇总发布。因违法发布广告而被认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查处,甚至可以停止其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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