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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煤炭资源税改革“很快提上日程”

来源:网络 2014-03-12 11:24:05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煤炭资源税改革,会很快提到日程上。  他表示,因为目前CPI(居民消费价格,2月份2%的涨幅为2013年1月份以来新低)、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煤炭资源税改革,会很快提到日程上。

  他表示,因为目前CPI(居民消费价格,2月份2%的涨幅为2013年1月份以来新低)、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2月份下降2%)相对较低,煤炭又是买方市场,现在改革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对下游的价格压力较小,此时向污染宣战的贯彻实施效果会很好。

  对于推进资源税改革,他表示,这是政府工作报告改革六项税制改革的第三项。“资源税是对资源征收的绿色税收,过去从量计征,有很大的局限性,随着资源紧缺型增加,和价格上涨,从量征收存在调节机制不灵活的问题,随着国家发展,资源紧缺,所以税收的调节功能要加强。”王军表示,现有局限性还包括,有些该征收的资源还未纳入,正税之外还有很多不规范的收费。

  王军表示,下一步是针对上述这些问题进行改革:第一,改从量定额计征为从价征收。但也不是全部都改,比如体积比较大,价值比较低,价格变化幅度不大,像河沙,这类资源的从价计征没有实际意义;第二,正税清费;第三,要把一些资源纳入征收范围。

  “有人问从量定额计征也能达到目的,为什么要改?”王军解释说,这是因为价格经常变动,如果从量定额,就要来回调整定额,上去就要调高,下去就要调低,这样就会给人朝令夕改的印象,很难操作,但是从价计征给一个征收率,调节机制更灵活,也符合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也表示,今年资源税改革会加速推进,将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所谓“从量计征”,是指按照单位资源产品(如每吨)的核定金额征收税收,“从价计征”则按照单位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乘以特定的税率征收税金,新疆的油气资源税从2010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资源税改革由此开始局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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