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成为社会顽疾。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了解到,我国多部门形成“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依法依规出台措施,共同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 ...
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成为社会顽疾。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了解到,我国多部门形成“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依法依规出台措施,共同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规定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程序和具体措施。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各部门在信用监管系统中,录入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作为监管和惩戒依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介绍,目前,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合作机制,并根据法院执行工作需要,向全国3400多家基层法院提供公民身份信息核实服务,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提供了信息支持,也为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持。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介绍,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于2003年即在全系统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失信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汇总全系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信息形成“黑名单库”,为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这个名单库共汇集吊销企业信息465.98万条。”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有效信息推送渠道,及时获取和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使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及时识别、锁定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黑名单库”提高国家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五级联网应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成本。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说,构建一个良好的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有利于维护银行业自身权益。中国银监会将指导督促银行业用好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规避风险,对具有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限制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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