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起,全省工商系统依托职能优势、体制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一、注重基础建设,强化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化支撑 ...
从2003年起,全省工商系统依托职能优势、体制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一、注重基础建设,强化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化支撑。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以“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抓手,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加大硬件投入,开展软件研发,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与企业登记注册平台的“两网合一”,全面实现了工商总局、省局、市州局、县市区局、工商所的五级数据联网,基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汇总和交换,按期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加强源头数据采集,夯实数据质量基础,信用分类监管的质量保障、技术保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对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二、注重制度建设,提高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规范化程度。2012年,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对原有的实施办法、分类指标、技术标准、职责分工等制度规范进行了认真梳理,先后修订完善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企业监督管理警示制度》、《企业退出督查制度》。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数据规范和标准体系,将企业按信用情况分为AA(优秀守信企业)、A(守信企业)、B(警示企业)、C(失信企业)、D(严重失信企业),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加强了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市场的全程监管。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了数据采集更新制度,完善了信用信息披露制度。
三、注重内联应用,形成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集成化方式。一是重点做好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数据汇集、整合起来,最终实现各市县、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集成化;二是重点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实现监管方式方法的集成创新,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需要的统一、综合、高效的监管执法平台。目前,全省的市场主体数据库、黑名单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等各类信息得以共享和整合,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经过几年的探索,“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省基本形成。
四、注重外联应用,增强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社会化功能。近年来,积极参与做好省政府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联合省统计局每半年度定期发布《全省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与税务等部门建立了登记数据交换机制,根据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需求,提供了有关登记数据。目前,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着力研发、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工商、税务、金融、社保、银行数据的共享应用,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为信用信息的社会应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