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太阳镜存在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等检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太阳镜光透射比指标不合格,光线不能很好 ...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太阳镜存在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等检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太阳镜光透射比指标不合格,光线不能很好地透过镜片,造成所视物体模糊不清,颜色灰暗,视觉疲劳。监测发现,有的遮阳镜实测光透射比数据大大超过标准范围,起不到遮阳作用。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不合格说明该太阳镜抗紫外线辐射能力不足,在太阳光下对人眼起不到保护作用。标志不合格会导致误导消费,使消费者不能正确选用适合自己的太阳镜。
对经监测确定为不合格的太阳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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