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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债呼之欲出 地方债评级体系亟待完善

来源:网络 2013-12-30 21:50:40

如果进展顺利,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即将寻找到新的出路——通过市政债的方式,从源头治理,规范债务行为。据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已于近日启动了市政债的研究工作。尽管尚需管理层的进一步论证和认可,但 ...

如果进展顺利,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即将寻找到新的出路——通过市政债的方式,从源头治理,规范债务行为。

据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已于近日启动了市政债的研究工作。尽管尚需管理层的进一步论证和认可,但业界普遍预期,明年两会后市政债的试点工作或将正式启动。在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看来:“市政债是必由之路,这一步一定要迈出。”

化解地方债风险

正在研究阶段的市政债,其政策指向是化解地方债风险和为城镇化融资,原则是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即由原来代发代办的地方债转向自主发行的市政债。同时,以地方政府或授权机构为发行主体,以政府税收的一般财政收入或项目收益为偿债来源,旨在将一直以来地方政府隐性、不规范的债务变成显性、规范的债务。

“市政债一旦推出,对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奚君羊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提高地方债务的透明度,比如究竟发行了多少债券,融资量是多少,资金投向了哪里,提供资金的来源是哪一方等等,会让中央对地方债务从了解到把握,再到管理,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

在他看来,目前的关键在于决策层的决定有多大,是否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推进,“市政债这一步一定要走,因为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透明度极低。”

事实上,对于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近期中央决策层已频频表态。例如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将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重要工作,意味着国家层面开始自上而下推动地方债务的治理;央行在3季度货币政策报告提出“经济可能将在较长时期内经历一个降杠杆和去产能的过程,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问题比较突出”,业内普遍认为,在化解债务风险方面,央行也将出面引导。

而之所以引发如此“重量级”的关注,原因在于地方债务的膨胀趋势所带来的长期隐患,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信托、BT和违规集资等途径和方式规避监管而构成的风险隐忧。

根据审计署上半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达到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审计署认为,虽然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也要看到,部分地区和行业的偿债能力较弱,加上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性较大,导致财政风险隐患不可忽视。

与此同时,快速增长的债务规模已经对金融体系形成了负面影响。“无法掌握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导致风险难以估算”,“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风险监控难度日益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难以支撑偿还”等是多数银行家认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问题的严峻性不言而喻,这或许也是此番将市政债提上议事日程的原因所在。

然而,尽管多个部委已经共同确定市政债的“总体方向”,但在推进过程中,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出现。在奚君羊看来,最突出的在于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的空白。

评级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对于企业的评级,我们已经有一套完整的体系,但是在地方债务的信用评级方面,还是一个空白。而如果没有一个等级的判定,资金的提供方就很难把握债券的风险。”奚君羊表示。

但是,这项空白的破题并非易事。首先是对于评级机构而言,有很大的操作难度。“他们(评级机构)很难对地方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因为存在着‘不透明’,与企业不同,很多地方政府没有编制资产负债表,此外,即使是‘有表’,地方政府仍有可能动用一些表外的渠道来解决财务上的问题。”奚君羊介绍说。

对于类似的难点,评级业内已有感触。中诚信集团执行副总裁闫衍曾表示,不仅地方政府性债务尚未摸清,作为发行人,地方政府信用资信情况也尚不明晰。“一部分是财政部代发和试点的地方债,这部分监管层未要求评级,也没展开评级;另一部分则是评级机构在进行城投债评级时,根据需要对地方政府评级,但仅作为融资平台公司等政府类发行人评级时的参照,限于评级机构内部,也未公开。”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弥补评级制度的欠缺,财政部财科所、中国社科院以及多家国内的信用评级公司将进一步开展对地方政府评级的研究工作。

另一方面,从监管层面来看,也存在破题的障碍,“地方政府是不是需要纳入监管,这作为一个前提需要解决。”奚君羊表示,“也就是监管机构对政府(即使是地方政府)有没有监管权限的问题。在得到解决之后,才是如何进行监管的问题。”此外,该领域也引来了国际评级机构的关注,穆迪评级的首席风险官康托于上月拜访了财政部高层,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咨询了中国主权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问题。

在他看来,如果可以监管,对于监管层而言,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仅包括程式、准则、口径,也包括监管的途径、要求和目标等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从无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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