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12 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 多亿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为 8.2 亿自然人和 1859.6 ...
央行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12 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 多亿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为 8.2 亿自然人和 1859.6 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征信,通俗解释就是把一个个的消费者或一个个的企业法人,在各行、各业、各地进行交易的记录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个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以供需要了解其信用状况的机构查询。征信报告在申请贷款、办理出国手续,甚至应聘岗位时,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经过十年的发展,征信产品的服务范围已经涵盖信贷市场、债券市场、个人消费信用市场、商业信用市场等市场,个人、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多类市场主体,少数机构已经走出国门,向海外市场提供服务。
《报告》显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稳定运行,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其中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信息数量居世界各征信机构之首,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规模已经居全球企业征信系统前列。
《报告》指出,目前多元化的征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建立了各类征信机构并存,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等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
目前,我国征信机构主要分三大类: 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 家左右。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 家左右。第三类是信用评级机构。
《报告》认为,当前,征信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在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全社会对征信业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征信业发展也面临着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社会信用环境有待提高和改善、征信市场基础较为薄弱、如何协调好行业发展与规范的矛盾以及征信人才缺乏等挑战。
《报告》强调,未来要对一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其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征信龙头企业,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扶持征信机构的多元化发展,鼓励国内中小型征信机构重组并购,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提高征信市场的整体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据了解,我国的第一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已经在今年3月15日施行,在此基础上,央行不久前又颁布实施《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了个人征信机构设立时所应具备的条件,明确要求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征信机构管理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