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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超市诚信经营导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网络 2013-12-16 15:51:11

  超市购物结账时结算价与标签价不一致、“特惠价”商品久久难觅踪迹……这些消费者在超市卖场购物时常会遇到情况今后将有标准进行规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联合本市多家知名超市企业起草了地方 ...

  超市购物结账时结算价与标签价不一致、“特惠价”商品久久难觅踪迹……这些消费者在超市卖场购物时常会遇到情况今后将有标准进行规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联合本市多家知名超市企业起草了地方推荐性标准《超市诚信经营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商品应明码标价,标价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当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时,超市应及时更换价格标签,保证商品的标价与结算价一致。如因超市原因造成两者存在差异,应以价格低者结算。超市出具的结算单据内容应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一致。对涉及“三包”的商品,应主动提供发票。

  意见稿还规定,超市广告宣传发布后,如因表述错误、模糊或矛盾而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应向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解释。

  超市应公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时间、促销商品的范围、相关限制性条件等。超市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超市赠品备货不足时或促销商品售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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