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通告 ...

来源:网络 2013-12-02 13: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现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现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纳税人“应税收入不高于15,000元/月,征收率为0”修改为“应税收入小于20,000元/月,征收率为0”。

  特此通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19日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