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
来源:
2013-07-30 12:46:00
企 业 征 信(一)企业征信的作用1、为企业商业决策的进行提供参考迅速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总体印象,作出评估清晰罗列目标企业所有的基本信息,为相关决策提供客观的数据目标企业的整体运作、获利能力及稳定性有一个客 ...
企 业 征 信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
1、为企业商业决策的进行提供参考
迅速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总体印象,作出评估
清晰罗列目标企业所有的基本信息,为相关决策提供客观的数据
目标企业的整体运作、获利能力及稳定性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科学地对目标企业的总体状况进行分析总结
提供的数据信息经多方来源核实
对目标企业可能发生的变化发出预警
帮助客户迅速判断是否需要中国信用财富网的其它信用服务
2、控制与防范信用风险
对您已知的客户信息,提供其它可靠的信息来源进行对比参照
提供深度分析,评估新客户或有问题的客户
监控已开发的客户
为您提供高效的风险评估工具
帮助您设置或调整对目标企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
协助您判断是否可接受客户新的贸易订单
提供目标企业付款记录的概况
为制订清欠政策提供高价值的工具
3、协助企业财政管理
是分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的便捷工具
为应收账款及其它资产和负债的分析提供关键数据
帮助您了解客户的应付账款和采购部门情况
4、提供制定销售与市场推广策略的依据
通过分析潜在客户和市场,为建立销售队伍提供帮助
对客户及其潜在的购买力作出评估
为与客户进行的商业谈判提供背景资料
协助您确定销售的方向
5、优化企业采购管理
识别特定的销售商、确定供货商的来源
核对销售商的真实可靠性
为建立销售商的档案提供客观依据
核对供货商的信用状况,评估他们履行承诺的能力
6、商定商业信贷的标尺
评估贷款申请人的信用度
评估应收账款,以便获得贷款
7、辅助战略规划和公司规划
为竞争分析提供信息
(二)中国企业征信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中国征信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 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上海已经有5家外国投资者开办的企业信用调查机构,包括日商办的上海兴信所、帝国兴信所和东京兴信所,有美商办的商务征信所和中国商务信托总局。
1932年6月6日,由著名民主人士和银行家章乃器先生牵头发起、由多家中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专职征信机构"中国征信所",在上海圆明园路1号宣布成立。到1936年7月,中国征信所在4年中总共发出调查报告3万份。这一段时间,是中国征信所最为兴旺的时期。可惜的是随后的日本侵华战争和抗战胜利不久爆发的内战使中国征信所越来越限于困境,勉强维持到1949年5月上海解放。
抗日战争后期,1945年3月,由多家官办金融机构合作开办的"联合征信所"在大后方重庆正式成立。抗战胜利后,联合征信所总部由重庆迁往上海,并陆续在汉口、南京、平津、北平、南昌、沈阳等地开设了分所或办事处。并一直延续到上海解放。
无论是中国征信所还是联合征信所,都曾经为当时的经济运行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信息。尽管由于战争和解放后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这两个征信机构都没有能够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得到充分的发展,但中国征信业的先驱们所做出的努力仍然值得我们回顾。
中国企业征信行业的现状可以用四句话描述:
1、企业征信市场日趋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企业征信机构的业务集中度越来越高,进入门槛越来越高;
3、企业征信信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信息透明度仍然不高;
4、企业征信政策环境无实质变化,亟待各政府部门大力改善。
(三)关于企业征信政策环境
涉及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企业征信机构的设立和监管问题;二、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化问题。目前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还没有时间表。
应该说,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关于个人征信的法规,但没有关于企业征信的专门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受国务院委托在2002年草拟的《征信管理条例》(代拟稿)试图把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放在一个法规中进行调整,但并不成功。
实际上,企业征信机构运营受到多部法律和法规的调整,如《民法通则》、《经济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国家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再通过一部专门的法规来规范企业征信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似无必要,且容易造成各个法律之间的冲突。
(四)关于企业征信信息环境
中央政府正在通过政策面和技术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无疑会加快各个政府体系内部企业信用信息的集中步伐,也为各个体系之间的数据整合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中央政府在信息透明方面的政策越来越明确,中国企业征信信息环境将继续得到改善。可以预计,散落在不同政府部门的大量关于企业信用状况和历史的信用信息,如法院诉讼记录、房地产及其抵押记录、银行还贷记录等,将越来越容易被企业征信机构所获取,这将大大增强传统企业信用报告的价值,对企业征信服务机构开拓市场有很大帮助。
(五) 关于企业征信市场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中国企业征信从无到有,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最近5年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估计,2000年的市场总需求大约是4万份企业信用报告、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2004年的市场总需求将达到约12万企业信用报告、约8,000万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约22%。尽管与发达国家的市场规模相差很大(美国约10亿美元、日本约5亿美元、德国约5亿美元),但考虑到中国的企业征信市场才发展了10年,而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征信市场都有超过100年的发展历史,中国企业征信市场的发展速度还是很快的。
中国企业征信市场的主要用户依然为跨国公司,80%以上的需求来自于这些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和中国国内贸易中对中国交易对象的信贷决策和风险决策。约15%来自于中国的出口商以及向这些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涉及对国外交易对象的信贷管理。只有约5%来自于国内的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过程中对交易对象的信贷决策。
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系仍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决策和管理体系,完全靠自身的信贷分析人员对企业客户进行信用调查和分析,基本上不从专业征信机构购买企业信用报告。而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是企业征信服务的最主要用户和市场。
从地域来看,由于主要客户为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征信市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约占到全国市场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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