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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兰监护权官司王文洋获胜 恐将继承大笔财产

来源:华夏经纬网 2012-04-19 16:39:50

华夏经纬网4月1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遗孀王月兰监护权争夺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认定高龄93岁的王月兰失智症情形严重,18日裁定她为“受监护权宣告之人”,由王文洋担任监护人;另指定李永然、林

华夏经纬网4月1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遗孀王月兰监护权争夺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认定高龄93岁的王月兰失智症情形严重,18日裁定她为“受监护权宣告之人”,由王文洋担任监护人;另指定李永然、林志忠二律师,会同王文洋为王月兰“开具财产清册人”。另一方申请王月兰监护宣告的黄浿绮表示无法接受,将提出抗告。

据报道,法界人士指出,受监护权宣告人,就是过去所谓的“心神丧失人”,监护人就可有权处分受监护权宣告人的财产。实务上,这类被简称为“监宣”的非讼案件,可视为受监护权宣告人,未来财产归属作准备的“前哨战”。本案裁定结果有利王文洋,未来还可能继承更多财产。

至于会同开具财产清册部分,依相关规定,是从监护开始后,监护人对受监护人的财产,应会同法院指定之人,在两个月内查明所有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明细,然后开具清册陈报法院,以明了受监护宣告人名下到底有多少财产,并保障可受到妥适处理。

王文洋的律师黄斐旻表示,法官的裁定,使王文洋与王月兰形同母子的亲谊关系,获得尊重与维护。她将继续协助王文洋担任监护人职务,及使王月兰能获得医疗照护及生活维护等一切权益;王文洋也表示将本于过去照护王月兰的精神,继续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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