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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将在5月底前建成食品企业诚信档案

来源:红网 2012-03-30 11:32:12

红网长沙县站3月27日讯(分站记者 周顺利)今后,长沙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有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其诚信档案上将被记上不光彩的一笔。近日,记者从长沙县食安办获悉,今年针对县行政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推行的诚信

  红网长沙县站3月27日讯(分站记者 周顺利)今后,长沙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有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其诚信档案上将被记上不光彩的一笔。近日,记者从长沙县食安办获悉,今年针对县行政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推行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将在5月底之前全面建成,检查督促过程中二次以上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失信严重5年不得从事食品业

  记者获悉,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长沙县各职能部门必须在5月底之前,建立和完善本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定相关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对诚信黑名单企业定期归纳汇总上报,长沙县食安办将严格按照《长沙县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曝光制度》的规定,将在检查督促过程中二次以上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且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次。

  同时,在食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中,列入《长沙县食品安全不良信用单位名单》中实施“警示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1—3年内禁止将其列为政府采购商;列入《长沙县食品安全不良信用个人名单》的生产经营者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相关监管部门将把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供公众查阅。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对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挂公示牌方便群众监督

  今后,在长沙县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您只要拨打悬挂在该单位醒目位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公示牌”上的举报电话即可。近日,为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制度,方便群众监督,县食安办拟设计制作统一式样的公示牌,在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公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监管片区责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从而实现定人、定责。

  “此举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同时也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警示作用。”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监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有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在7个工作日内对举报投诉人进行回复。案件处理完毕后要将最终处理情况通报举报投诉人。“公示牌上责任到了人,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有相应的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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