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月3日通报2009年辽宁省酱油、食醋和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146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2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86%。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月3日通报2009年辽宁省酱油、食醋和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146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2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86%。
酱油产品质量逐年提升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4个地区的70家酱油生产企业的7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65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9%,较2007年、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3.8和6.9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氨基酸态氮、全氮、苯甲酸和产品标识。
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全氮是影响产品风味的指标,表示酱油中有机氮(蛋白质、氨基酸、肽含量的高低)和无机氮的总和,也是酱油中主要营养物质含量高低的指标之一;苯甲酸是工业上常用的防腐剂,国家对其在食品中的用量做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人们长期食用苯甲酸超标的产品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产品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对食品的知情权。大连市旅顺调味食品厂的“福祥”大连原汁黄豆酱油(规格型号为350mL,生产日期为2009.8.2),氨基酸态氮、全氮项目不合格。大连市金州区金岛调味品厂的“鲜香情” 鲜味酱油(规格型号为620mL/瓶,生产日期为2009.7.30),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原料的投入量或使用低价的原辅料;二是企业生产工艺中的重点环节控制不严;三是企业责任心不强,出厂自检形同虚设;四是企业对国家标准中产品标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个别企业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
食醋产品质量不容乐观
本次抽查了全省13个地区的50家食醋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 3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降低了9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所降低。不合格项为总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苯甲酸和产品标识。
总酸是食醋产品的特性指标之一,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不挥发酸是传统固态发酵食醋固有的成分,含量高低影响固态发酵食醋的风味,其含量高,滋味柔和且回味绵长;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酿造食醋中内容物含量指标,其含量高低直接反映酿造食醋品质的好坏。鞍山市东升副食调味厂的“杨周” 原汁米醋(规格型号为350mL/袋,生产日期为2009.08.08)总酸项目不合格。沈阳市三合居调味品厂的“三合居” 山西陈醋(规格型号为420mL/瓶,生产日期2009.07.27),总酸、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二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企业对产品标识重视程度不够或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
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有待提高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的26家蜂蜜(蜂王浆)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蜂蜜产品23批次,蜂王浆产品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0%,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主要不合格项为1O一羟基一2一癸烯酸、菌落总数和产品标识。
10一羟基一2一癸烯酸含量是衡量蜂王浆产品特征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之一,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由于这种物质在自然界中只有蜂王浆中才含有,所以又称王浆酸,它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蜂王浆中兑入淀粉、葡萄糖或其他物质,使有效成分降低;二是企业生产设备不过关,致使蜂王浆在过滤去杂时滤网过密导致主含量流失;三是企业对《蜂王浆》国家新标准中质量要求的修改未及时掌握,对产品等级划分未进行修改。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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