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部门着力健全三项机制,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和规范服务。 健全电子网络应用机制,建成以“一个门户网站、两个应用系统、三大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政府采购
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部门着力健全三项机制,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和规范服务。
健全电子网络应用机制,建成以“一个门户网站、两个应用系统、三大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平台。通过“镇江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布政策法规、采购指南、采购信息,提供在线咨询和投诉质疑等服务。通过网上采购和电子辅助评标“两大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的网上申报与采购,实现了评标过程电子化、网络化,配合通信屏蔽、全程录像以及评标间各自独立等手段,充分保障了评标工作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通过网上办公平台、采购信息综合查询平台和商品信息查询平台“三大平台”,为采购人提供在线采购数据查询和分析等服务,采购人可利用平台更加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要的商品信息。
健全监督和权力制衡机制,规范不同采购项目的实施流程和操作原则,杜绝采购方式确定、资质条件设定等方面的随意性,防止人为因素可能造成采购过程和结果出现不公平情况。实行标书制作过程的“三级审核”制度,以及标书制作、标书发售、评分标准制作的“三分离”制度,杜绝内外勾结、陪标串标情况的发生。实行采购信息公告制和采购结果公示制,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率达到100%,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采购工作后续管理机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续履约执行情况监管制度,出台《镇江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约束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不诚信的行为。完善采购验收办法,实行现场抽查和验收制度,杜绝可能出现的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以次充好、缺斤短两、降低配置、降低服务等问题。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对违反采购诚信的单位与供应商个人记录在案,增强单位及供应商个人(包括采购人等)的诚信意识,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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