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奋斗目标,重点推进十方面的工作,其中一项就是“推进依法治理,营造高水平崛起的法治环境”。
东莞时间网讯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奋斗目标,重点推进十方面的工作,其中一项就是“推进依法治理,营造高水平崛起的法治环境”。
在2月7日召开的全市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专门就宣传文化系统如何发挥引领作用强调,宣传文化系统要从法治社会建设角度出发,多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合理诉求,多采用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方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改革发展清障助力,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那么,如何营造高水平崛起的法治环境?如何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如何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社会?如何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如何加快信用社会建设,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为法治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为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引领思潮、引领风气的作用,本报继开辟《举案说法》栏目之后,昨日又组织了“社会法治建设与高水平崛起”圆桌论坛,法律工作者、专家、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等,围绕上述热点话题充分交流、踊跃建言献策。
与会嘉宾
王创辉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李晓丹 市普法办副主任、
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王学敏 市委党校副教授
黄彩华 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
潘秋波 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鑫国 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秘书长
韦飞跃 百分百实业集团法务部负责人
李俊雄 东莞日报评论员
法治宣传
相关部门要参与构建大普法格局
引言徐建华要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要从正面角度去普及全社会的法律知识,配合“六五”普法,做好法律宣传。那么,如何更有效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社会,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王创辉:普法不仅要教会群众知法守法懂法,还要教会群众用法。在法治社会里,群众要保障自己的权利,主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法官判案只能依靠证据,尽量去还原事实。一方当事人可能说的是实话,但他拿不出证据,影响到最后的审判结果。因此,群众在纠纷或者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形成证据意识,最终不能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所以,教会群众用法很重要。
李晓丹:徐建华书记在宣传文化会议上的讲话,让普法工作者感到振奋。《东莞日报》反应迅速,及时展开了讨论,对营造法治宣传环境十分有帮助。今年是普法的第26个年头,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关键还是如何用法。告诉大家遇到问题时,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去解决,比如说如何寻找法律援助等,媒体可多做公益宣传,宣传上应该更贴近些。还要多宣扬大普法的概念,除了媒体外,相关部门也应主动参与,构建大普法的格局,但现实生活中阻力不小,比如,普法很难进企业。此外,普法经费不足也是一大制约。
王学敏: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很难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要去找谁。基层群众希望用比较低的成本来维权,比如说新莞人,他出了事第一反应是找亲戚,找有知识的人,根本不清楚途径。有些媒体有意放大宣传领导一出面问题就解决的现象,这样的宣传一出来,老百姓遇事自然就会去想找领导。因此,应多营造老百姓用法信法的氛围。比如说一些纠纷,官员出来说话,官员说错了,马上被媒体放大,但百姓提出的诉求很不合法,却被忽略了,这些也应该通过媒体真实地反映,加以引导。另外,东莞在推动文化建设上,也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进去。
潘秋波:很多时候群众不知道合法维权的成本,可以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宣传。比如说,将劳动法的一些实施条例编制成操作手册,让群众弄清步骤,算好维权成本,就不大会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了。另外,有关部门应多组织律师参与志愿服务,多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韦飞跃:东莞不少企业设立了法务部,反映了企业越来越重视法的工作。同时,大家对媒体上涉及到法律的事情都很关心,媒体的公开对普法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员工对自己的利益比较敏感,所以企业一定要走在员工的前面,多开一些内部的法务课程向员工讲法。
曾鑫国:很多镇都在举行文化进企业活动,比如电影下乡,就可以考虑在给企业员工、社区百姓放电影之前,播放普法宣传片,类似的方式有很多,成本也比较低,关键是要全社会去参与。
法治行政
进一步规范政府抽象性行政行为
引言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这方面,应如何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王学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新世纪前10年,我们比较多地纠缠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上,通过分析最近一段时间东莞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官方胜诉的占大多数,可以看出政府具体的行政行为已经很合法了,再去从行政合法上去普法,已经没有多大空间了。那抽象的行为有没有规范呢?比如说,很多部门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能不能在抽象性行为上进行规范?这个方面可以规范的话,依法行政的脚步会更快。
潘秋波:东莞没有立法权,但一些行政规章的制订,还是可以有作为的。比如说治安联防费,很多地方没有收了,政府也可以通过规章减免。但在制定规章时,有的部门利益太明显了,规章的制定能否脱离部门利益?这样执行能更有效,能更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
王创辉: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有没有一个合法性的审查,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有没有公开?这个关系到法是不是好法的问题,不能随意说想出台一个规定就出台一个。法律条文的制订是一刀切的,执法当中还需要不断地去调研和评估,去制订修补。
曾鑫国:国际大公司的采购,对企业的考察是很重视的,我们现在招大项目,也要看其在基本层面上是否遵守法律,有没有遵守当地的法律,招引大项目来不能只盯着投资额、纳税额等指标,还应把守法程度列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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