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一个消费旺季。省消协提醒,购物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春节期间购物时要谨防商家在发票上做“手脚”。 消协提醒,在购物时,一些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者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无法举证。
春节是一个消费旺季。省消协提醒,购物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春节期间购物时要谨防商家在发票上做“手脚”。
消协提醒,在购物时,一些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者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无法举证。所以,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发票上填写的品名与自己所购物品相符。当消费者遇到发票上加盖“外观已检验”等字样的时候,一定要当场仔细检查商品。所购商品如果确因为当时未发现而实际又存在缺陷,商家不得拒绝调换。
针对有些商家借口没有发票、要求一周后再取,省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这是躲避“七日内换货”规定,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当天开票或让其写明购买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的时间,并加盖商家公章,还要签上售出者的姓名。同时,消费者在索要发票时一定要认清公章和店名是否相符,以免给以后的维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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