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各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其中,“返券促销”因其吸引度高、操作方便依然是商家促销的主要方式。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节,有部分商家在返券促销过程中,通过利用设定条件和规则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使其
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各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其中,“返券促销”因其吸引度高、操作方便依然是商家促销的主要方式。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节,有部分商家在返券促销过程中,通过利用设定条件和规则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使其陷入被动反复消费的陷阱,也由此引发了诸多消费投诉。据分析,目前济南的“返券促销”主要存在7大问题。
模糊宣传,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不少商家在开展返券促销活动时并不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消费信息,存在模糊宣传、隐瞒事实的行为。该现象在春节期间的返券促销活动中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设置圈套,阻碍消费券兑换使用。如某KTV的返券规定“此券只限上午10:00至下午3:00使用”及“此券节假日期间不得使用”。而绝大部分消费者在KTV的消费时间都是下午3:00以后或者节假日。因此,消费者即使拿到这样的返券,也基本上享受不到商家承诺的所谓“优惠”。
虚高标价,价格欺诈忽悠消费者。工商部门查处的一起商场欺诈消费者案件中,商场打着“羊绒衫买一送一”的促销招牌,但该商场事先将羊绒衫的售价提高了四成多,原本千元的羊绒衫被标注到了2千元。细算下来,消费者并未获得多少实惠。
利用促销,剥夺消费者退换权。部分商家在开展返券促销活动时,将积压商品作为“特价商品”、“折扣商品”促销销售,并设置诱人的返券比例吸引消费者。待消费者购物完毕,拿到购物小票后,才发现小票上注明“促销商品,概不退还”等字样。
霸王条款,剥夺消费者解释权。工商部门梳理近期返券促销行为引发的消费投诉时发现,几乎所有商家都在其向消费者提供的返券上标明“此购物(消费)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超市)所有”字样。利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完全剥夺了消费者正常解释该购物(消费)券的权利,加大了消费者正常使用(兑换)该券的难度。
巧定价格,诱导消费者重复消费。如某商场返券促销比例为“满300元送200元券”,然后把促销商品的价格大多定在99元/件、199元/件或299元/件。这样,消费者增加了额外消费。
文字游戏,涉嫌欺诈消费者。如某超市承诺“购物满100元返20元券”,然后在返券背面用小字注明“购买单件商品满100元的,方可给予20元返券;如单件商品不满100元,所购商品每满50元可享受一张5元返券。”消费者如果购买货值较小的商品,购物金额满100元只能享受到10元的返券。商家明显利用文字游戏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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