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演双簧,假扮病人寻求“大仙”治病,诱使被害人出钱做“法事”治病消灾,然后再金蝉脱壳,卷款而逃。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严芬有期徒刑一年,
三人合伙演双簧,假扮病人寻求“大仙”治病,诱使被害人出钱做“法事”治病消灾,然后再金蝉脱壳,卷款而逃。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严芬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09年11月5日,被告人王严芬伙同其姑姑梁桂枝、“明哥”(绰号)到板利乡寻找作案机会。在锁定了被害人黄三为作案对象后,王严芬上前与其搭讪,谎称自己有一对双胞胎儿女病危,问黄三是否认识这里的名医张医生,黄三表示不认识。这时,在旁的梁桂枝插话说她认识并愿意带路去寻找,并说张医生非常灵验,可以通过做法事替人治病消灾,治好过很多病人。被害人黄三听后很感兴趣,便提出一起去见一下这位神医大仙张医生,而明哥假扮的张医生早已恭候多时。经过一番交流后,黄三对张医生的法术深信不疑,并要求张医生做法事替自己治病消灾。明哥称做法事要拿钱物来拜祭神灵,并叮嘱黄三不能将此事告诉别人,否则就不灵了。黄三信以为真将2000元交给“明哥”,“明哥”又叫黄三到市场购买一斤大米回来使用。待黄三买回米回来,三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2010年7月9日,三人故技重施,骗取被害人吴海荣7300元。同年8月29日三人在街上欲寻找目标行骗时,被黄三发现并将王严芬扭送到公安机关,梁桂枝和“明哥”趁乱逃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严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封建迷信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诈骗过程中三人分工配合,平分赃物,被告人王严芬与同伙所起的作用相当,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被告人王严芬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鉴于被告人王严芬归案后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坦白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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