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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编谎言称做燕窝生意 骗朋友16万元后玩失踪

来源:厦门网 2011-10-28 15:21:20

带上1万元资金,庄某兴冲冲地到马来西亚找叶某谈燕窝生意,这才发现没有进货渠道根本无法做下去,带回来的1斤燕窝又推销不出去,结果自己的家人吃了大半斤。无法“做生意”并不妨碍庄某“编生意”,她

    带上1万元资金,庄某兴冲冲地到马来西亚找叶某谈燕窝生意,这才发现没有进货渠道根本无法做下去,带回来的1斤燕窝又推销不出去,结果自己的家人吃了大半斤。无法“做生意”并不妨碍庄某“编生意”,她把阿成当成提款机,将他半年多来给的16万余元投资款全花光了。日前,庄某因犯诈骗罪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思法

  兴冲冲出国进货

  发现生意没法做

  庄某出生于1971年,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4月,她和朋友阿成一起吃饭,突然接到马来西亚叶某的电话,说是在浙江义乌做燕窝生意,可能要来厦门找她玩。挂了电话,庄某跟阿成聊起叶某的事情,说是可以找叶某拿便宜的燕窝到厦门卖。阿成觉得这几年厦门的燕窝市场很红火,如果在货源地有熟人,应该能赚上一笔。

  庄某两年来都没有正式工作,而且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她说自己也想做燕窝生意,就是没有资金,阿成说他可以出钱,由庄某全权负责经营管理。

  2008年5月19日,阿成给庄某汇款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过了几天,庄某带上1万元乘飞机到马来西亚找叶某谈进货的事情。然而,在马来西亚逗留几天后,她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根据相关法律,她回国最多只能携带1斤的进口食品类产品上飞机,如果没有海运渠道,根本进不了货。

  怎么回去交差?庄某不想断了财路,她先花6000元买了1斤燕窝(共8片)带回厦门。

  佯装开店骗投资款

  中途不忘返还“红利”

  到了厦门,庄某拿出3片燕窝交给阿成,说马来西亚的进货渠道没问题,这3片燕窝是叶某提供的样品,她还说可以正式启动燕窝生意,阿成当然很高兴。

  手上的5片燕窝怎么办?庄某说,她原本想自己先拿到药店去推销,如果有销路就可以真的做下去,但是转悠了好几天,燕窝没有卖出去,她索性把燕窝带回去给家人吃了。

  接下来,庄某跟阿成说,要用剩下的4万元资金开个燕窝店,阿成又追加4万元投资。拿到这笔钱后,庄某还说,建立客户关系应酬需要钱,到马来西亚找叶某洽谈生意也需要差旅费,有了进货渠道,提货还需要本金。

  看到庄某很“努力”地经营燕窝生意,阿成就一再增资。不久后,庄某给了阿成2万元,说是销售燕窝的红利。这下,阿成更信任她了。  

  骗走16.4万元玩失踪

  安徽躲了7个月落网

  2008年年底,阿成眼看着燕窝生意做了半年多,投资十几万元,只拿回2万元,他想找庄某好好谈谈生意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庄某忽然“人间蒸发”,阿成赶紧报警。

  今年1月28日,庄某在合肥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庄某交代,她拿到阿成的投资款后,根本就没有做燕窝生意,前后总共拿到16.4万元,到了2008年底,她发现钱都花光了,没办法给阿成一个交代,干脆就跑到安徽躲起来。按庄某的说法,她用了7个月就花光了16.4万元,平均每月花费两万多元,算得上是高消费。

  到案后,庄某的亲属为她退赔了16万元,阿成也谅解了庄某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16万余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庄某当庭认罪,且已退赔阿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判处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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