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
温家宝总理在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相当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信用危机。如,三聚氰胺、地沟油、沃尔玛“假猪肉”、教授院士抄袭、将助人者诬赖为肇事者等诸多事件都与信用密切相关。诸多的不诚信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华民族以“信”为做人第一要义的道德精神,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次,中央直面信用缺失这一重大现实,提出加强诚信建设,并把政务诚信建设摆在首位,可谓顺应民心,抓住了“牛鼻子”。
政务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早日形成。抓诚信建设,首先要下大气力抓政务诚信建设。如今,政务诚信滞后,不讲诚信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部门欠钱不还当“老赖”;公款消费打白条;拿着批条欠钱办事而后赖账;承诺给老百姓解决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惠民政策常常“纸上谈兵”,或“注水”“瘦身”……不一而足。最让百姓不满的是,政府部门及其人员出现不守信用后,不是躲闪辩驳,就是“我就这样了”的态度。
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如果政府部门及其人员不讲诚信,对社会、对民众就会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官员不诚信,哪有底气倡导诚信?更没底气惩戒社会上的失信行为。因而,加强诚信建设,政府部门及其人员不要总琢磨着“教育百姓”,而要首先强调“自我教育”。拿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刚性规则和制约铁律,来有效过滤、净化和防范部分政府及公职人员的失信之风,这是最重要的。
抓政务诚信建设,必须把亲民、爱民、利民、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言必信,行必果”,不开“空头支票”。建立法治政府,是保障政府诚信的最好办法。因而,还要用法律将政府的权限和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固定下来,让政府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依法行政。要从满足百姓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出发,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变政府与社会、与企业、与个人的不对称关系等。更要建立违约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政府失信于民,缺乏应有的公信力,当严厉问责;官员失信,就要扯下他的乌纱,让其腾出百姓公仆的座位。如此,重建社会诚信有望,社会信用环境面貌必将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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