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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出台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来源:四川招标投标网 2011-10-18 17:34:12

据悉,《办法》首次将采购人的意见纳入综合评定依据之一,对采购人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供应商有不诚信履约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除诚信分;对供应商中标3次以上项目或2次以上重大项目,反馈后期履约质量好、服务优的,经审定后提高一级诚信等级。

    据悉,《办法》首次将采购人的意见纳入综合评定依据之一,对采购人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供应商有不诚信履约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除诚信分;对供应商中标3次以上项目或2次以上重大项目,反馈后期履约质量好、服务优的,经审定后提高一级诚信等级。此外,在项目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的,增加诚信分值2.1分,评委按照评定的供应商诚信等级对应打分(每级别0.3分),级别越高,得分越高;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供应商诚信等级给予每级别0.3%的价格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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