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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市场机会

来源:网络 2011-09-29 13:25:38

近年来,在国际P2P小额贷款模式的影响下,国内P2P信贷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局面,P2P小额贷款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1)消费贷款高速增长,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巨大   个人消费贷款作为个人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分支,在发达国家有着数十年

 近年来,在国际P2P小额贷款模式的影响下,国内P2P信贷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局面,P2P小额贷款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1)消费贷款高速增长,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巨大

  个人消费贷款作为个人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分支,在发达国家有着数十年到上百年的发展和实践,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在中国,随着消费者对于超前消费、未来投资观念的不断增强,多元消费需求的提升,个人消费信贷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央行发布的《2009年贷款投向报告》显示,国内个人消费贷款增速显著提升,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累计新增1.8万亿元,9大商业银行新增个贷3731亿元,招商银行(10.99,0.02,0.18%)、浦发银行(8.46,0.03,0.36%)和光大银行(2.95,-0.02,-0.67%)列三甲;年末余额同比增长48.6%,增速比2008年末加快34.6个百分点;全国17 家商业银行2009 年个贷余额共50003亿元,工商银行(3.99,0.00,0.00%)、建设银行(4.37,0.02,0.46%)和农业银行(2.46,-0.01,-0.40%)雄踞三强;

  个人消费贷款的巨大需求,为小额信贷行业带来历史性的机遇,带动了小额信贷市场的迅速扩容。截至2009年6月,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批准筹建小额信贷公司1400多家,已开业900多家,注册资本总额约75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约748亿元。到2009年12月,小贷公司增加到了1612家。2010年上半年,小贷公司增加到1940家,平均每天新增3-4家。

  在农村金融政策不断出台的背景下,农村金融突飞猛进。截至2009年末,银监会共核准开业172家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目前,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5.1万户、65.5亿元,小企业贷款5000户、91.2亿元,分别占其贷款余额的36.2%和50.4%。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培训贷款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在美国,有很多教育培训贷款的提供商,服务于超过50%大学生,其民间教育贷款市场需求为200亿美金。中国的高等教育现有近3000万在校学生,每年新招800万,总量超过美国 。假设10%的学生,每年贷款1万,则代表了300亿的贷款需求。每年600万的高校毕业生,如果20%的学生需要贷款1万参加职业培训,则代表了120亿的贷款需求。中国的教育贷款市场需求至少有420亿元。

  (2)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但仍存在不足

  随着消费信贷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消费金融、消费信贷行业的发展,以此来扩大内需。同时政府对于小额贷款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小额贷款给予极大重视和支持:

  2006年12月《中国银行(2.86,0.00,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的农村地区探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形式;2009年,试点工作拓展到全国;

  2008年5月4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在之前6个试点省份外放开所有省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申请,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2009年中,央行表示将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进一步明确的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普惠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其主要目标为在2010年底前,对政府作出关于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2010年1月,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9.29,0.05,0.54%)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为国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与此同时,国内小额信贷行业仍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监管有效性,准入政策公平性不足等问题。政策上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3)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合理的利率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非常关键,与其他商业性贷款相比,小额信贷的经营成本较高,其利率水平一般高于由市场形成的一般商业利率。为了保证中低收入人群能够长期获得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机构必须能够覆盖其成本并且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小额信贷需要靠利率来覆盖以下三类成本,即获得资金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例如贷款损失)、管理成本(识别观察客户、处理申请程序等等)。经过长年的小额信贷实践,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刘玲玲教授等均建议小额贷款必须是高利息才能够成功。

  长期致力于农村金融研究的刘玲玲教授认为,高利息是保证小额贷款扶贫可持续性的必要条件。高利息回报与资金成本的差额,就是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成本。比如说信贷员的工资,在农村做小额贷款是非常辛苦的,很多信贷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仅负责贷款业务,贷款客户遇到其他困难也会去帮忙,所以,小额信贷的管理成本并不低。另一方面,如果贷款完全是低利息的,农民会认为这是政府财政的钱,根本就不会考虑去还。而反过来这是一种需要付出高利息的小额贷款,农民就会明白必须要还,这也是一种激励。

  茅于轼老师是最早在中国进行小额信贷扶贫的专家之一,他在陕西省永济市成立富平小额信贷公司,进行了多年的实践。作为一名率先在中国倡导试点农村小额信贷的经济学家,茅于轼指出,现在社会上存在一个极大的误解,即认为小额贷款利息越低对穷人越好,实则不然。从经济学角度讲,低息的小额贷款会导致供给、需求失衡,容易造成黑市交易,最后贷款还是落入有资源的人群手中,不能真正惠及穷人。针对有人质疑的“小额贷款暴利”,茅于轼坦言,“小额贷款虽然高息,但并没有暴利,否则大家都去放高利贷。”小额贷款高息是因为额度小,风险大,占用人力多,高成本。小额贷款机构要发展,就必须坚持商业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盈利。利息反映的是资金的价格,资金的价格是随着市场波动:供过于求就要降价,供低于求就要涨价。“现在富平21%的利息,我觉得是反映了当地资金供给的需求情况。”他说,“现在我们的钱不是太多贷不出去,相反是资金不足,农民贷款的需求非常高。”此外,目前也只有利率达到这么高,公司才能在商业上可持续,而只有公司不死,才能有机会帮助更多的农民。

  根据小额信贷在全球的开展情况,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建议通过竞争和保护消费者而不是强制实行利率上限来降低小额信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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