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以入股分红为诱饵的短信诈骗,不法分子冒称各类身份采用主动公开身份、银行账号等信息,为咨询人提供咨询电话费用和鼓励咨询者举报、投诉的方式取得受害人信任,最终达到行骗目的。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以入股分红为诱饵的短信诈骗,不法分子冒称各类身份采用主动公开身份、银行账号等信息,为咨询人提供咨询电话费用和鼓励咨询者举报、投诉的方式取得受害人信任,最终达到行骗目的。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如曲靖市陆良县近期就发生了此类案件。今年7月,陆良县马街镇大西村委会村民陈某某,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对方称只需入股13000元,生意成功后返红利30万元。陈某某觉得是一次发财的机会,便回复了几条短信,随即又跟对方通话联系。对方是一名自称律师、操外地口音的男子,经过几次交谈,陈某某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分五次汇入现金13100元,对方见陈某某已“上钩”,便再次提出让陈某某入股15000元,此时陈某某才开始怀疑,便提出让对方先退款,但对方以多种理由拒绝,陈某某方知受骗。
警方分析,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先采用“抛砖引玉”的做法,抓住受害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有的称“你打给我们花的长途话费我们给你报销”,使受害人认为对方是真心想合伙做生意。然后再“亮明身份”,将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户名等其实虚假的信息通过短信告知受害者,使受害人打消顾虑放心合作。第三招则是“锲而不舍”,自受害者收到第一条短信至受害者发现被骗后报警,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在此期间不法分子一直“咬住”受害人不放,如果有的受害人起了疑心,他们就假称受害者不信可以报警、可向法院起诉等,使对方下定决心合作。
警方提醒,凡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大多不可相信,请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主动拒绝回复各种诱骗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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