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先生等消费者到区消保委投诉英歌玛健身会所(以下简称英歌玛)退款承诺期限已至,却拖而不退的事件。 消费者洪先生称,其于2010年4月28日,以3380元人民币购买英歌玛健身会所正阳分店两年期的健身会员卡,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当年
近日,洪先生等消费者到区消保委投诉英歌玛健身会所(以下简称英歌玛)退款承诺期限已至,却拖而不退的事件。
消费者洪先生称,其于2010年4月28日,以3380元人民币购买英歌玛健身会所正阳分店两年期的健身会员卡,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当年8月1日会如期开业。因未如期完工,英歌玛又将开业时间推迟到当年的10月1日,但到期后又未能开业。经消保委调解,英歌玛同意在两个月内给消费者免费办理转卡手续,并立书面凭证。但到承诺时间后,英歌玛却称无法转卡,再次承诺于2011年5月31日之前开业,如若不开,给消费者全额退款,并出具书面凭证,洪先生只好再次等待。5月31日,洪先生拿着英歌玛承诺退款的书面凭证等材料,到英歌玛要求退款,又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洪先生到消保委投诉。消保委正在处理中。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卡时,除签订书面合同外,还应将合同内容尽量细化,包括接受服务起止日,违约责任等。同时,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树立消费者利益就是企业利益的经营理念,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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