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7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为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国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7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为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下列的项目进行了检验: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重量偏差、表面牌号标志。
抽查中发现,上海龙贤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HRB 335”的热轧带肋钢筋(1105058/2011.5.15)、上海嘉定曹王轧钢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HRB 335” 热轧带肋钢筋(11-5-06/2011.5.12),碳含量项目不合格,质量问题严重。标准中规定热轧带肋钢筋的碳含量不得高于0.25%,碳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会严重影响钢筋接头之间的焊接质量,高的碳含量使钢筋的可焊性下降,脆性增大、韧性下降,影响使用安全。
此外,上海市崇明县江口标准件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HRB 335” 热轧带肋钢筋(B1105-122/2011.5.18),重量偏差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热轧带肋钢筋的重量偏差不得超过7%,如果所使用钢筋的重量偏差超出标准值,尽管钢筋的强度性能指标合格,会使钢筋的承载载荷变小,降低了使用的安全系数。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截止5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8家,本次实际抽到产品的有7家,另有1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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