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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要市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1-08-14 16:20:10

JOE TIP CHEN(陈信):本院受理原告钟丽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7)要法民初字第1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钟丽彩与被告陈信离婚,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JOE TIP CHEN(陈信):本院受理原告钟丽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7)要法民初字第1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钟丽彩与被告陈信离婚,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1年8月5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加布里埃尔·格瑞(GABRIEL GRACEGE):本院受理北京火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

  2011年8月8日

  拆迁调解通知

  林美凤:北京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市区相关部门批准,在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南侧地区进行复兴门内危改二期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05年12月21日正式动迁。西城区文昌胡同13号在此次拆迁范围。北京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西城区文昌胡同13号房屋产权人林美凤就拆迁问题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我局提出裁决申请,我局已依法予以受理。现我局将组织拆迁当事人双方进行拆迁调解。请林美凤于2012年2月8日上午10时到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科(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参加拆迁调解,如本人无法到场参加调解,可委托1-2人参加拆迁调解。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如上述人员未到场参加拆迁调解,我局将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依法进行缺席裁决。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5日

  联系人:崔兰成 张永志 联系电话:010-6617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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