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已婚男子杨宗森以谈恋爱结婚为名,先后诈骗4名女事主共计18万余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以诈骗罪判处杨宗森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因妻子在其羁押期间坚持每月寄钱送衣物,杨宗森在法庭上表示想早点服刑后报答自己的妻子。
30岁的已婚男子杨宗森以谈恋爱结婚为名,先后诈骗4名女事主共计18万余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以诈骗罪判处杨宗森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因妻子在其羁押期间坚持每月寄钱送衣物,杨宗森在法庭上表示想早点服刑后报答自己的妻子。
2007年3月至去年5月间,杨宗森在海淀区等地,在未与妻子吴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曾在武警部队服役、做过警察,并冒充加油站老板等身份,虚构个人资产状况,以谈朋友结婚为诱饵,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其间杨宗森多次编造家人生病、急需周转资金等理由,骗取4名女事主钱款共18万余元。去年6月18日,女事主发觉被骗后报警,民警将杨宗森抓获。
庭审中,杨宗森对检方的所有指控均予以承认,并称自己没什么要辩解的,只是想早点服刑后报答自己的妻子,因为妻子在自己被羁押期间仍坚持每月给自己寄钱送衣物。当被问及如何看待与被害人之间的“感情”时,杨宗森称,有的被害人其实对自己另有所求,有的是自己确实想跟对方结婚,还有的只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感情游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宗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杨宗森表示不上诉。
承办法官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青年婚姻问题的凸显及网络聊天等新型社交方式的流行,此类“骗婚”型诈骗案也日益多发。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网络虚拟空间的匿名性,在网络交往中虚构自己的个人经历和财产状况,抓住某些被害人涉世不深、贪图虚荣等心理,以“恋爱”、“结婚”为诱饵,先俘获对方的芳心,再编造各种理由骗财骗色。
法官提醒社会公众,在网络社交活动中应谨慎交友,不轻信对方对个人情况的描述,在对方提出发展恋爱关系时,应首先核实其身份情况,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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