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未婚妻”周淑珍渡过难关,陈先生把自己的房屋抵押后贷款40多万交给对方,然而却不知对方实际已婚。今天海淀法院透露,以诈骗罪判处周淑珍有期徒刑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
为了帮助“未婚妻”周淑珍渡过难关,陈先生把自己的房屋抵押后贷款40多万交给对方,然而却不知对方实际已婚。今天海淀法院透露,以诈骗罪判处周淑珍有期徒刑9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间,周淑珍在未与丈夫金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单身,使用假名与陈先生交往并许诺与其结婚。2007年12月6日,周淑珍将陈先生抵押房屋所得的第一笔贷款30万元转入其父亲账户;2008年间,她又以家人生病瘫痪需要住院为由,骗取陈先生的第二笔贷款人民币15万元。
2008年11月以后,周淑珍以拒绝接听电话、关机并停机等方式与陈先生失去联系。陈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2010年3月16日,民警将周淑珍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淑珍使用虚假身份证和姓名与陈先生进行交往,并在与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称单身,且经核实其母亲身体状况良好,足以证明周淑珍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构成诈骗罪。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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