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长春市、四平市流通环节26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59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小食品、肉制食品进行了抽样监测,总体检验合格率为81%。 本次监测共抽取样品80个批次,经检测合格65个批
2011年5月,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长春市、四平市流通环节26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59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小食品、肉制食品进行了抽样监测,总体检验合格率为81%。
本次监测共抽取样品80个批次,经检测合格65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集中在标签、菌落总数、安塞蜜、糖精钠等项目上。在不合格的15个产品中,4个产品为标签项目不合格, 6个产品为菌落总数不合格,1个产品为糖精钠项目不合格, 1个产品为胭脂红、安塞蜜项目不合格, 1个产品为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柠檬黄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检测的不合格食品,吉林省工商局已移交辖区工商局依法处理。此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购买“三无”食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监测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一旦发现或者购买到此类问题食品,要立即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