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公告

来源:红网 2011-07-25 13:02:23

8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发出了今年第2号限制高消费令公告。    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下列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

    8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发出了今年第2号限制高消费令公告。
  
  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下列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将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令的行为,请联系073185880734。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