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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骗租保障房 今起接受举报

来源:半岛晨报 2011-07-24 16:59:18

目前,大连市存在个别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领取廉租补贴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对违规情况给予举报。   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住房保障是政府对社会中低收入家庭

  目前,大连市存在个别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领取廉租补贴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对违规情况给予举报。

  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住房保障是政府对社会中低收入家庭进行的居所保障,是事关百姓疾苦的民生工程。记者昨天获悉,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违规使用保障住房家庭进行调查和整治。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连市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一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部分家庭存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经营、再次购房等违规情况;二是享受廉租实物配租部分家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后,拒绝腾退房屋等违规情况;三是享受廉租补贴租赁住房的部分家庭存在假租等违规情况。

  市民可通过4种方式举报

  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领取廉租补贴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查实的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将在媒体公示,录入不良记录信息档案,并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同时,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畅通举报渠道,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对违规情况给予举报:1、举报电话:39662022、39662028;2、信件举报。寄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215号(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3、邮件举报。电子邮箱:dluu@sina.com;4、直接举报。可直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事窗口反映。(记者齐芳芳 实习生张燕)

  违规经适房将被回购

  1、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回购。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

  3、对于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由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房屋。

  4、不能收回的,责令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

  5、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享受货币补贴资金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房(产权房)有上市交易的或未取得完全产权前再购买其他住房的,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

  违规廉租房停发补贴

  针对廉租实物配租住房和廉租补贴租赁住房违规行为,住房保障机构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退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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