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河北、广东、河南、江苏、辽宁、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味精、鸡精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测,1个批次味精和1个批次鸡精质量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河北、广东、河南、江苏、辽宁、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味精、鸡精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经检测,1个批次味精和1个批次鸡精质量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味精、鸡精,一律停止销售。
天津市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味精、鸡精的,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