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于2011年上半年第一季度依法组织抽查了淮北市、黄山市、安庆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合肥市6市29家经销单位的38组儿童推车,合格率为78.9%。 本次抽查涉及山东、上海、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苏等8个省的24家
安徽省工商局于2011年上半年第一季度依法组织抽查了淮北市、黄山市、安庆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合肥市6市29家经销单位的38组儿童推车,合格率为78.9%。
本次抽查涉及山东、上海、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苏等8个省的24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8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1.1%。在《GB 14748-2006 儿童推车安全要求》中,对标志和使用说明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次检测的不合格产品都漏掉了部分警示或说明,导致了该项目的不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的不完整可能会导致用户在买了不适合孩子年龄段的儿童推车,造成伤害和危险。儿童推车标准中对推车上的纺织面料要求有一定的阻燃性能,应有警告“切勿近火”的提示语。另外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推车,都不得有可触及的尖角、毛刺、锐边,以免划伤儿童的皮肤。
据悉,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