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二季度,依法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下列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批商品在本次监测中判定为不合格。因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据相关程序规定予以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公告所列标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二季度,依法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下列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批商品在本次监测中判定为不合格。因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据相关程序规定予以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公告所列标称生产企业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异议及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